食用菌精准育种实验室
Laboratory of Mushroom Precision Breeding

我国种质资源保护和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用菌精准育种实验室·发布     更新时间:2023-01-16 16: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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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我国用种安全是有保障的,风险是可控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对标新阶段高质量发展要求,现代种业发展在保护设施、品种测试、育种创新、企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扶持政策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和隐患,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稳中有忧,还需安中思危。

 

一是实现种质资源应保尽保压力较大,精准鉴定不足制约育种创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受多种因素影响,种质资源种类和数量减少趋势明显,地方品种和主要作物野生近缘种消失风险加剧,目前主要粮食作物地方品种数目丧失比例高达71.8%。例如,作为我国耐寒性水稻品种选育的基础材料,江西省东乡野生稻保护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设施老化陈旧、专业技术力量缺乏等问题,野生稻种群已由9个减少到3个,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精细特性鉴定和优异基因挖掘严重不足,难以为育种创新提供种质基础,“以保带用、以用促保”的保护利用机制尚未形成,种质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品种和产业优势。目前,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80%以上来自国内,遗传多样性不足,在长期保存的52万份种质资源中,开展基因型和表型精准鉴定的数量不到10%,在现存的2.5万份玉米、4万份小麦和8万份水稻种质资源中,开展深度鉴定的只有5%。相比农作物种质资源,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更为滞后,自2019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以来,仅在秦岭部分地区开展了收集工作,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主库建设至今无法落实建设用地。一些优异种质资源通过贸易、科研、合作等途径流失情况时有发生。

 

二是品种多而不优且适用性不强,确保种源自主可控仍存一定隐患。农作物品种审定主要以高产为衡量指标,对品质、高效、抗性的考量不足,仍是普通品种多,优质、专用、绿色品种少,导致“新品种数不胜数、好品种屈指可数”。2019年,全国达到中强筋品质指标的小麦品种只有18个,仅占小麦审定品种总量的1.8%;2017年至2019年审定的适合玉米机收的籽粒品种有24个,占同期玉米审定品种总量的比例不足1%;目前通过审定的玉米品种有8421个,全国平均每个县就有多达3个品种,一些地方农民用种无所适从,一些主推品种的种植集中度呈逐年下降趋势。不同作物品种的自给水平不平衡,粮食作物强、经济作物弱,有的品种种源供应安全仍存隐患,其中玉米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91%,其余9%为国内繁育的国外品种;蔬菜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87%,进口品种占13%,耐储番茄、甜椒、水果黄瓜等设施蔬菜专用品种进口超过50%;甜菜种子95%需要进口,双孢蘑菇、白色金针菇等工厂化专用菌种基本来自进口;商品草种三分之一的用种需要通过进口解决,特别是苜蓿、黑麦草等优质高产饲草种子长期依赖进口,80%的优质高产苜蓿用种为国外品种。

 

三是品种选育水平仍有差距,育种科研管理体制不适应育种创新需要。育种基础理论研究仍显薄弱,品种选育方式仍以杂交育种等传统方式为主,生物育种技术处于跟跑阶段,关键技术创新不足。除水稻、小麦等少数品种外,大部分作物育种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差距。目前,我国水稻、小麦品种单产水平处于领先地位,但优势主要体现在应用技术层面,还面临着如何满足市场多元化和专用型品种需求的问题;2020年我国大豆平均亩产132.4公斤,仅相当于美国单产水平的58.8%、巴西的57.6%、阿根廷的69.2%;玉米育种力量分散在全国3000多家科研院校和种子企业,先进技术难以规模化应用到品种选育中,玉米亩产仅有美国的60%。种业科技人员总量不少,但创新型人才缺乏,科研项目实施机制与育种长周期性特点不适应。育种专家普遍反映,现在的科研项目一般以5年为一周期,短时间内很难有创新成果产出;育种科研导向不明确,一些科研人员受论文发表、职称评定牵绊,无法潜心于育种基础性研究,产学研分割、“两张皮”现象普遍存在;育种科研院校与种子企业利益联结不够紧密,育种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有的科研项目验收后就被束之高阁,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种子企业育种创新能力还待提升,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不够。我国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领军企业少,企业研发能力弱制约种子产业做大做强,产业发展水平低反过来又影响企业育种研发投入,如何以育种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仍需持续发力。产业集中度低,种子企业散、弱、小问题突出,目前全国共有持证农作物种子企业7372家,其中具备育繁推一体化能力的109家,仅占1.5%,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但种子市场规模变化不大,企业商品种子销售收入仅由2012年的731.9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742.9亿元,种子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对其创新能力的条件要求不够,许多企业只是简单从事种子销售;2019年48家种业骨干企业实现利润7.77亿元,仅占全部企业利润总额的12.5%,全国80%的种子企业从事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低水平重复,市场竞争力不强;2019年全国种子企业科研总投入45.68亿元,与种子销售收入的比为6.15%,距离国际大型种子企业15%以上的投入强度仍有很大差距;财政科研经费对企业支持较少,在51个“七大农作物育种”重点项目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2个,安排中央财政经费7591万元,仅占经费总额的3.4%,在2019年企业科研总投入中,财政项目资金3.03亿元,仅占6.7%。

 

五是种业扶持政策措施尚有弱项,育种创新支撑保障体系需要不断完善。对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和资源保存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是调研中各地各部门的普遍反映。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经费每年仅有300万元,难以满足全面普查的需要;一些地方的种质资源库库容饱和,保存设施条件需要优化;一些离城镇较近的资源库容易受到侵占,造成种质资源和育种材料丢失。基础性、公益性育种科研投入不足,育种重大科技专项支撑力度仍待提升,“十三五”期间林木育种研究未获国家立项支持,一些树种的多年研究工作中断,一些重大育种项目的延续性无法得到充分保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耕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科研用地以短期租用方式为主,目前一些地块的土地流转价格已涨到每亩每年4000元,不利于科研单位长期投入、踏实育种,对南繁科研单位育种、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保障力度亟待加强。种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需破题,企业抵押担保物范围较小,贷款额度低且利率偏高,贷款期限与种子行业周期性不匹配,种子收购时短期流动资金无法得到有效满足,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能力有限,种业保险和再保险发展滞后,风险分散机制仍不健全。

 

六是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性缺陷,种子监管能力仍待增强。现行种子法对模仿修饰性育种限制不够,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缺失,难以有效保护育种者创新积极性,成为制约育种原始创新的突出短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近年来审定品种数量激增。目前,我国主要粮食作物推广品种和核心亲本修饰改造较多,品种遗传背景极其相似,据农业农村部有关部门抽样检测数据显示,我国主粮作物和经济作物约有50%的实质性派生品种,江西省开展水稻品种抽检发现,25%的品种DNA指纹检测有95%以上的遗传相似度,50%的品种达到90%的遗传相似度。种子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还需提升,现有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大多以常规检测为主,不具备分子检测和品种真实性判断能力,品种缺陷造成的种植风险仍然存在;调研组所赴省份大部分农业县市采取综合执法方式,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对种子专业知识不熟悉,影响市场监管效果;一些无审批文号、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白皮袋”种子仍然存在,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对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还需强化,2020年司法系统审理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数量仅占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1.3%,侵权赔偿额大部分在50万元以下,甚至不足10万元。

 

来源:摘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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